教育投资主体多元化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知识产业正在逐渐成为社会的主导产业,拥有高素养的人才已经成为衡量一国竞争力的重要因素
作为提供知识、培育人才的教育事业,也必将成为经济进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动力源
在我国,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坚持教育优先进展的方针,是自“十五”规划以来的进展思路
教育事业进展规划的实施需要一个强有力的经济支撑,教育投资体制创新就是实现教育进展规划目标的制度基础
本文从我国历届五年规划中有关教育投资的规定出发,以公共产品理论为基础,从教育投资主体多元化的角度对这一问题进行了分析,为我国教育投资体制的改革实践提供了理论依据
一、我国历届五年规划中有关教育投资问题的规定 关于教育投资体制的内容,在历届五年计划或规划中都有所涉及,回顾这些内容,我们可以发现,政府、社会、个人教育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格局正在逐步形成和完善
在“八五”计划中,提出了“合作办学、社会力量办学进一步进展的要求”,初步建立了以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各界共同参加的体制,形成了教育经费以政府拨款为主、社会其他渠道为辅的格局
这一时期的教育体制改革还不能很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基础教育片面追求升学率和学生学业负担过重的问题尚未根本解决,全社会兴办职业教育的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
在“九五”期间,我国更加凝视社会力量办学的要求,而且加强了社会力量办学的立法工作,以中等以下教育特别是各级职业教育为重点,积极进展各类民办学校
规定现有公办学校在条件具备时,也可酌情转为“公办民助”学校或“民办公助”学校
提出了到 2025 年,基本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各界共同参加的办学体制及公立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进展的格局
其中,对于高等学校投资和管理体制的改革,提出了以“共建”和“联合办学”为主要形式,扩大学校投资渠道和服务面对,淡化和改变学校单一隶属关系的要求
到“十五”时期,我国教育管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