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森林防火措施针对清明期间发生多起森林火灾的实际情况,为了更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生态资源,雨溪镇深化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坚持“预防为主、打防结合实际情况,在防火期内天气连晴三天以上或火险预警四级以上,非防火期天气连晴七天以上为高火险天气,严禁一切野外用火。镇防火领导小组安排专车对全镇护林防火工作进行宣传、督促检查。在林区路口设置防火检查点、树立一块《禁火令》警示牌。各村负责人及护林员必须每天上山开展巡逻检查并作好巡检检查记录。各村要加强森林防火宣贯教育,要利用各种宣传工具持续性地开展森林防火教育,积极宣传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并在人口密集区或主要路口设立固定宣传标牌,把森林防火的宣贯教育落实到实处,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扎实提高村民的防火意识。 森林防火值班制度。镇、村必须坚持 24 小时值班,并制定了雨溪镇森林防火值班表,确保每天由一名领导带班,安排人员 24 小时对镇防火办火警电话值班保证通信畅通。 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能力,成立扑救森林火灾应急分队,并对应急分队人员进行森林防火及扑救火灾的专业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处置能力,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能快速出击,及时有效扑灭。 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各村护林员发现森林火灾隐患时,应当及时向村委会报告,村委会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森林扑救队伍进行扑救,同时及时上报镇防火领导小组,以便镇防火办组织应急小分队进行扑救,森林火灾扑灭后,村委会负责人及村级扑救小组成员必须马上组织人员全面检查火场,彻底消灭余火,并指派人员看守火场 2 小时以上,防止死灰复燃。 森林火灾的调查。每起森林火灾必须查明起火情况,各村、各单位必须积极主动配合镇防火办对每起火灾的起火时间、地点、原因、肇事者、过火面积和受害森林面积、经济损失、人身负伤亡以及扑救情况进行全面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