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工班组安全生产承包协议书发包单位:汕头市粤丽建筑装饰 XXXX 有限公司 (以下称甲方) 承包单位:木工组 (以下称乙方) 为了进一步确保工程按期保质完成建设任务,甲方同意工程专项作业由乙方承担施工。经双方协商一致,为明确责任划分情况,特将有关内容事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具体如下:第一条 建设项目:1、工程名称:市锅炉厂旧城改造项目二期:1~8 幢2、地点:汕头市金湖路 130 号第二条 1、建筑面积:54569.2m22、结构:框架/八层第三条 承包范围及内容: 根据汕头市建筑设计院设计的 03-0505 号图纸进行施工,地下室建筑面积约 11077m2,上部建筑面积约 43000m2(按施工图的建筑面积为准),包括化粪池板模制作安装及建筑物外皮线 2 米以内的图纸所有模板制作、安装以及所用的铁钉、铅线、捣制混凝土时的车道铺设及井架卸料平台的铺设等相关内容。不包括泥工和钢筋工程项目。工程完成后,把所有木材、模板退钉后搬到现场甲方指定地点。第四条 承包方式:实行包工、包劳保福利、包质量、包伙食、包误工、包工期、包单价,按实际施工的建筑面积进行承包。第五条 工程单价及付款办法:1、采纳包工形式,按建筑面积计:地下室 36.5 元/m2,1~8 幢上部 28.8 元/m2。本工程天棚、梁柱不抹灰,在施工时要求达到板面平整、阴阳角方正,如施工不适合要求,需泥工托板的工费及材料费在本工工费中扣除。施工过程当中,主体建筑物内的零星修改不增减工费。2、付款办法:按月施工进度完成的工程量经分部质量验收,达到质安要求时,付已完成工费 80%;工程全部封顶时付 5%,人员退场时付 5%,构件完成后付 5%,余款在工程竣工后三个月内付清。第六条 质量要求:乙方必须积极服从甲方现场施工技术主管人员指挥,严格根据设计图纸和施工法律规范施工,保证质量符合设计法律规范和要求和验收标准。第七条 施工工期:2025 年 12 月 10 日开工至 2025 年 5 月 10 日前完工。第八条 安全事项及卫生 (1)工人进场应进行安全教育,遵守施工场地纪律。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章程,确保安全有序生产。如乙方违反操作章程而造成工伤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2)工人进入施工场地必须佩戴好安全帽及穿安全鞋,违者每次每人罚款壹佰元。 (3)严禁使用电炉,烟头要放入灰缸,假如发现使用电炉或烟头乱丢的,罚款贰佰元,以保证防火安全。 (4)施工现场应文明施工,不骂人、不打架、不吵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