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城市除运雪规定 《本溪市城市除运雪规定》已经 20XX年 12 月 25 日本溪市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82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 20XX 年 6 月 1日起施行
下面就来和我一起看看本溪市城市除运雪规定吧
第一条 为及时清除积雪,确保道路畅通和环境干净,根据《本溪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辽宁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城市建成区内所有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规定承担除雪、运雪义务
第三条 除运雪工作实行分级管理
市政府负责全市除运雪的部署、指挥,制定除运雪应急预案
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具体负责全市除运雪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
区政府应当根据市政府的部署,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的除运雪工作
区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除运雪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
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除运雪责任区的划分及组织清除、清运工作
市综合执法、房产、公安、水务、交通运输等部门在市政府统一协调下,根据各自职责共同做好除运雪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市、区政府及各街道办事处对除运雪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
第五条 市、区政府应当在每年 10 月31 日前制定除运雪方案,部署除运雪工作
第六条 根据除运雪方案需要组织清运积雪,由市除运雪指挥部和各区政府共同确定排放地点
第七条 市、区政府所需除运雪费用,作为专项资金,应当列入同级财政预算,足额拨付
第八条 城市除运雪实行责任制
市政府与区政府、区政府与街道办事处,应签订除运雪责任书,明确除运雪责任区段、除运雪要求和标准
街道办事处应当将除运雪责任区段、除运雪要求和标准书面告知除运雪责任单位
第九条 市机械化专业除雪队伍负责市除运雪方案确定的区域除雪工作
第十条 未列入机械化除雪的区域根据下列规定确定除运雪责任区: (一)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由物业管理企业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