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洛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的讲话各位委员,同志们:这次常委会会议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
这次会议,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和重点工作全市人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聚焦国有资产监管、水污染防治、非遗文化保护、地方立法等重点工作,听取和审议了2个专项工作报告,1个执法检查报告,1个立法后评估报告,审议了1个法规草案,表决通过了2个意见办法和有关人事任免
在审议过程中,各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紧密围绕议题,深入思考,踊跃发言,提出了许多针对性、指导性很强的意见建议,体现了依法履职的责任担当
列席会议的有关领导和部门负责同志都能按时参会,听取意见答复询问,展现了务实严谨的会风
市政府副市长周秀成同志也作了很好的表态发言
下面,我围绕会议审议议题讲几点意见:一、履行法定职责,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建立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的重要决策部署
2017年12月,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对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作出了全面部署
今年4月1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五年规划(2018-2022)》),对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工作提出了明确的目标要求和具体任务
根据全国人大和省人大的统一部署,经市委同意,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商洛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共商洛市委关于建立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的实施方案》,决定从今年开始在全市推开这项工作
根据《实施方案》要求,2019年—2022年,市人大常委会每年要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国有资产(含:企业、金融企业、行政事业性、自然资源四大类)管理情况的综合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