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工程系考勤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机电工程系教学管理,积极开展“优良教风学风建设”,对老师考勤做出下述要求:1. 每学期每位任课老师课程进行期间,每次课考勤一次并应当严格填写教学日志。2. 教学日志由教学办公室负责提供和保管留底存档。3. 为配合老师的考勤,系里组织成立督导组和学生学风检查小组不定时地抽查各个班级的到课情况,并与老师的考勤进行统一管理,汇总公布。4. 任课老师应当严格考勤,缺课 1/3 的学生应取消其考试资格。对于常常迟到或旷课的学生,应给予批判教育或将情况上报系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5. 系以每学期为一个评比周期,在每学期期末将老师考勤执行情况汇总通报。对未能根据相关规定考勤的老师,予以通报批判;情况严重者,将提交系办公会讨论,另行处理。6. 任课老师必须根据学校安排的教学时间仔细教学,不允许随意“调课”、“并课”和“停课”,不得“迟到”或“早退”;未经过批准不允许随意“减少课时”和“增加学时”;严格禁止私自安排其他人员代课。7. 老师单周二下午必须参加政治学习,并签到。无故不参加者按旷工处理。8. 学校规定的其它返校时间或临时坐班时间,教学管理部门对老师进行出勤考核。其上、下班时间与坐班人员相同。9. 任课老师因公出差、出访、参加学术会议或意外事情需要调课或请人代课,必须经教学主任批准。老师有责任及时将调课或代课的时间和地点通知学生。老师返校后必须依据调课计划安排补课。10. 系里召开会议,若因公不能按时到会者,要预先向系主任(或书记)请假,经过同意后方可延时或缺会。11. 老师请病假,需要医院出具病假单;请事假需提前与部门主管人员请示。获得经批准后方能生效。12. 该考勤将作为考核老师的依据之一,请各位老师重视。13.本项规定自 2025—2025 学期第一学期开始试行,由系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机电工程系2025 年 9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