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科长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一、为仔细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努力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不断改善员工的劳动素养,切实有效的遏制矿井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二、安全管理目标:1、在机电副矿长的带领下,全权负责机电、运输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并对分管业务范围以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2、仔细贯彻“五同时”原则,坚持不安全不生产。3、具体负责组织制定分管范围以内的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安全操作章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监督检查具体的执行情况。4、组织分管范围以内的安全检查,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定落实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措施。5、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教育培训与特别工种持证上岗培训计划工作。6、根据相关规定组织分管业务范围以内的事故调查与处理。7、具体负责组织分管业务范围以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和落实。8、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分析矿井目前的安全形势,及时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三、责任书期限: 本责任书于 2025 年 1 月 5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限为一年。 四、本责任书一式贰份,一份留底存档,责任人一份。 五、本责任书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机电副矿长: 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