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油发电机使用安全生产协议为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的责任,确保机械设备及人员在生产过程当中的安全与健康,保证施工顺利进行,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机械租赁方与工程总承包单位双方就柴油发电机安全使用管理,订立本协议
1、责任范围:机械租赁方应承担机械进场后的安装、使用、日常检测、修理保养、以及维修、等过程当中和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机械设备及环境的安全
2、责任期:自 2025 年 10 月 13 日起至机械租赁方所承担的工程项目经总承包单位同意拆除,人员快速撤离现场为止
3、双方义务 (1)仔细贯彻落实国家、地方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标准
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和操作章程
(2)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3)严禁违规违章指挥,及时制止违规违章作业和违反安全劳动生产纪律的行为
(4)对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根据要求持证上岗,证件和人员应相符,严禁无证上岗
4、机械租赁方的义务: (1)遵守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并随时接受行业、监理单位等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实行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由于机械租赁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责任事故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机械租赁方自行承担
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劳动纪律,必须积极服从工程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对因机械故障或人为因素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由机械租赁方承担全部责任,承包单位有权就事故造成的损失向机械租赁方索赔
(2)人员进场,必须及时、如实向总承包单位填报进场人员的姓名、年龄、工种、本工种工龄、家庭住址、身份证号和相应的特别工种操作上岗证等情况;严禁雇佣童工、未成年工、年龄超过 55 岁以上者以及身体有智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