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运工程安全检查评分标准第一章 总则1、为科学评价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情况,法律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提高安全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标准化、标准化、科学化,特制定本标准。2、本标准依据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并参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编制。3、本标准适用于施工企业及其监督管理部门对上海市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的检查与评价。4、在现场安全检查时,除应当符合本标准外,尚应当符合国家和上海市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第二章 安全检查分类及评分办法1、本标准采纳检查表形式对施工的安全情况进行客观评价,共分为:安全管理、文明施工、水上及水下作业、水上打桩和挖泥、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 “四宝”及“四口”防护、施工用电、脚手架、起重吊装、施工机具及外用电梯共十张分项检查评分表和一张检查评分汇总表。2、在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起重吊装、基坑支护、模板工程、脚手架、外用电梯七个分项检查评分中,设立了保证项目和一般检查项目。其余水上及水下作业、水上打桩及挖泥、“四宝”及“四口”防护、施工用电、施工机具五个分项检查分表的检查项目均为了进一步保证项目。保证项目是安全检查的重点和关键。3、各分项检查评分表中,满分为 100 分。总得分应为各自表内各检查项目实得分数之和。4、检查评分不得采纳负值,各检查项目所扣分数总和不得超过该项额定分数。5、在检查评分表中,保证项目中有一项不得分或保证项目小计小于 40 分时,此分项检查评分表不应得分。6、在检查评分中,遇有多台机具、多处设施,则该项得分为各个机具、设施等实得分数的算术平均值。7、在汇总表中各分项项目实得分数按下式计算:汇总表中该项应得满分分值在汇总表中各分项项目实得分数=─────────────×该项检查评分表实得分数100汇总表中得分应为表中各分项项目实得分数之和。8、考核、评价以 100 分为满分。检查中遇到有缺项时,得分按下式计算:实查项目在汇总表中按各对应的实得分值之和遇有缺货时汇总表总得分= ──────────────────────×100实查项目在汇总表中应得满分的分值之和9、本标准旨在动态检查,如被查单位为应付检查而停工待查,则该项目施工现场安全应定为不合格。10、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检查评分,以汇总表总得分作为对一个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情况的评价依据。各分项均在 70 分(含)以上的为合格标准,各分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