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矿难频发的原因及对策煤矿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存在着负外部性,其主要表现在以低工资标准雇佣员工,不执行政府关于职业卫生和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 使员工在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得不到保障的条件下工作等,给社会造成了负外部性。除了人力资源管理的方面,煤矿企业还在其他方面存在着负外部性。现实中,采矿企业的生产成本包括生产设施的购买, 矿工工资及福利, 治理开采矿藏所导致的生态污染, 安全生产的开支, 企业运营费用, 发生事故后的善后成本, 政府税费支出等等, 然而由于监督缺位、权力寻租等多种原因的存在, 企业经营者个人承担的边际成本远远小于生产的真实边际成本,即是存在着负外部性。负外部性的存在使得煤矿企业有生产大于社会最优的产量的可能。煤矿企业超规模进展在当前还有其必定性。近十年来我国经济运转态势良好,增长速度很快,但我国经济的进展一直未能摆脱粗放、外延的模式。我国经济进展对能源有严重依赖,其中以煤为甚。我国煤炭产量世界第一,煤的消费占了能源总量的四分之三。自 05 年 10 月起,煤炭价格一路上涨,煤炭行业持续处于卖方市场,刺激了煤矿的超能力生产。同时,作为煤矿超能力扩张的制约力量的矿工和监督者并不能很好的发挥其制约作用。矿工们属于社会弱势群体,社会上缺少为他们这一群体的利益代言人,使他们的生存状态和利益诉求不被社会所了解。在煤矿经营者面前他们也缺乏谈判力量。而监督方由于客观和主观原因,没有有效发挥监督作用。客观原因是我国煤矿安全监察力量严重不足,目前全国共有 68 个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 只有 2300 名(含二线人员) 工作人员, 根本满足不了对全国现有的两万多煤矿安全监管的需要。主观原因来自于一些地方政府财政结构和经济进展冲动对GDP的依赖,因此某些地方政府也就对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积极性、兴趣不高。综上所述,不难看出,在高利润的刺激下,存在着负外部性的煤矿企业的企业经营者会对煤炭不切实际地抽取,造成对资源的盲目的扩张性开采, 矿井安全措施跟不上,同时制约力量又不能有效发挥作用,随着时间的推移, 矿井安全隐患累积, 矿难随时可能发生。加上我国矿业开采的机械化、自动化水平不高, 劳动密集型性质, 造成了我国矿难频发。通过原因分析,我们可以知道应该实行什么样的对策。首先是要消除煤矿的负外部性,需加强工会组织建设, 提高员工保障自身利益的能力;提高矿工伤亡赔偿标准。其次,加强监督建设,改革政绩考核管理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