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普通高中《通用技术》课程实施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的精神,推进河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顺利实施,根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普通高中通用技术课程标准(实验)》,特制定《河北省普通高中通用技术课程实施指导意见(试行)》
一、课程目标普通高中通用技术课程是以提高学生的技术素养为主旨,以设计学习、操作学习为主要特征的基础教育课程,是国家规定的普通高中学生的必修课程
通用技术课程立足于九年义务教育中的劳动与技术教育,以基础的、宽泛的、与学生日常生活联系紧密的技术内容为载体,以进一步提高学生的技术素养、促进学生全面而富有个性的发展为目标,发展学生的技术实践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一定的人生规划能力
通过高中通用技术课程的学习,学生将进一步拓展技术学习的视野,学会或掌握一些通用技术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技术及其设计的一般思想和方法;具有一定的技术探究、运用技术原理解决实际问题以及终身进行技术学习的能力;形成和保持对技术的兴趣和学习愿望,具有正确的技术观和较强的技术创新意识;养成积极、负责、安全地使用技术的行为习惯,发展初步的技术能力和一定的职业规划能力,为迎接未来社会挑战、提高生活质量、实现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高中通用技术课程在实现以上目标的同时,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并着力在以下几个方面形成目标上的独特追求:技术的理解、使用、改进及决策能力;意念的表达与理念转化为操作方案的能力;知识的整合、应用及物化能力;创造性想象、批判性思维及问题解决的能力;技术文化的理解、评价及选择能力
二、课程内容普通高中通用技术课程分为必修和选修两种课型,共设 9 个模块
其中必修模块 2 个,选修模块 7 个
每个模块 2 学分,教学时间为 36 课时
必修模块是普通高中阶段所有学生必须学习的课程,反映了提高学生技术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