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邯郸市峰峰春晖中学 2014 年高三历史二轮复习 专题十九 社会主义建设的曲折发展学案 考点解读(一)民主政治建设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1、成立:1949 年 9 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在北平召开,毛泽东当选主席。大会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具有临时宪法的性质。会议决定改北平为新中国的首都,以五星红旗为国旗,以《义勇军进行曲》为国歌,采用公元纪年。10 月 1 日,举行开国大典,新中国成立。2、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进入了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新时期,是继俄国十月革命和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之后世界历史上最重大的事件。二、 建国初期民主政治制度的建设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1954 年 9 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标志着中国人民政治生活进一步民主化,确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会议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体现了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两大原则,是新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为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奠定初步基础。2、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1949 年举行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初步建立了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1954 年,一届全国人大召开后,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中共提出与民主党派实行" 长期共存,互相监督 " 的方针,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发展到一个新阶段。1982 年中共十二大确立了中共与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使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进一步完善。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新中国成立后,实行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发展繁荣的原则,民族区域自治成为中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和基本政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实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愿望;保证了祖国的统一和民族的团结;促进了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是各民族平等联合,团结在祖国大家庭内,共同建设社会主义最恰当的制度。三、 文化大革命时期 民主法制遭到严重破坏。四、 新时期的民主与法制建设1、1978 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有法可 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建设方针,此后,在全国平反冤假错案,为刘少奇案平反。1982 年,通过了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成为新时期治国安邦的总章程。2、1984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更明确规定民族区域自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