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 2008 年普通高校招生地理考试说明 海南省地理科高考依据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布的《2008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文科·课程标准实验版)》(以下简称《大纲》)、教育部 2003 年颁布的《普通高中地理课程标准(实验)》(以下简称《高中课标》)、《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海南省人民政府颁布的《海南省 2007 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指导方案》(以下简称《指导方案》)以及本省高中课程开设的实际情况,体现对考生“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三维课程目标的要求,侧重于从空间及生态的角度认识和了解地球上各种地理现象和形貌的特征与分布,以及人与环境的相互关系及互动作用;侧重于地理技能和能力的运用和发挥;侧重于运用地理知识和技能以谋求人类、国家和地区的福利。其中,尤其重视对学生“核心地理能力”(即对地理空间歌剧的敏锐觉察力,对地理过程的分析、想象与基本预测能力,地理信息加工能力,运用地理知识、方法、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和“核心地理观点”(人地协调观点,可持续发展观点,地理空间观点)的考核。Ⅰ.考试性质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是合格的高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参加和选拔性考试。高等学校根据考生成绩,按已确定的招生计划,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因此,高考应具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必要的区分度和适当的难度。Ⅱ.考试内容 海南省 2008 年高考地理可的考试内容,在上述“四个依据”的前提下,具体分为“考核目标与要求”及“考试范围”两大部分。 一、考核目标与要求 根据《考试大纲》规定,考核目标与要求主要有:获取和解读地理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的基本技能、描述和阐述地理事物、谁和探讨地理问题等四个方面。这四个方面又分为三个不同的水平层次(见下表) ⅠⅡⅢ(一)获取和解读地理信息获取试题提供的地理信息,理解试题要求以及考查意图 提炼地理信息的有效内容和价值,并对其进行分析与整合 (二)调动和运用地理知识 将所学地理知识与试题的形式和内容建立正确的联系 准确地运用地理知识和有关信息,认识和说明地理问题 (三)描述和阐释地理事物 正确表述事物的地理现象,准确描述和解释地理事物的特征 把握地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并作出正确的阐释 能从地理角度对时政热点问题、身边的现实问题作出正确的诠释、评价、因地、因时制宜地提出科学解决问题的方法与措施(四)论证和探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