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医二附第四批全国中医临床优秀人才研修项目实施方案全院各科室: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 年)》及《中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中医药人才发展“十三五”规划》,推进高层次中医临床人才培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在全国选拔 300 名中医主任医师(含中西医结合)开展第四批全国中医临床优秀人才研修项目
为保证研修项目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培养目标以具备较扎实的中医药理论基础和较丰富临床经验的中医主任医师(含中西医结合)为培养对象,以德业双修、医文融合、理术并重、医药兼通为主线,通过为期 3 年的经典研修、跟师学习、临床实践和素养提升,培养一批医德高尚、理论功底深厚、医术精湛的中医临床优秀人才
二、遴选条件(一)在医疗机构中从事中医临床工作,具有中医或中西医结合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正高级职称,且连续从事中医临床工作 10 年以上,年龄不超过50 周岁(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5 月 31 日);(二)具有较好的中国传统文化素养,中医药理论基础扎实,善于运用中医临床思维解决本专业临床疑难问题,中医临床诊疗水平较高;(三)坚持每周临床时间不少于 4 个工作日,医德医风、人文素养、服务态度、诊疗水平等得到服务对象和社会舆论认可;(四)热爱中医药事业,身体健康,在学习与实践中有悟性和钻研精神,具有良好的培养潜能;2(五)不担任院级及以上行政职务,能够保证研修学习时间完成研修任务
三、遴选原则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的原则;适当兼顾中西部地区和紧缺专业人才的原则
四、遴选程序与方法(一)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根据本实施方案,填写《第四批全国中医临床优秀人才研修项目申报表》(附表,以下简称《研修申报表》),表述个人条件、特长和研修志向,提出研修计划;经所在单位初审后,报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核
(二)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对申请人的《研修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