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QX-3297-001第 1页共6 页车身外部标识安装通用工艺规程1 适用范围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汽车车身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金属常压危化品罐式运输车、半挂运输车系列产品的红白反光标识、尾部标志牌、三角回复反射器、非三角前回复反射器、侧回复反射器的安装或粘贴作业。2 引用标准GB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23245 货车及挂车车身反光标识GB4785 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GB20300 道路运输爆炸品和剧毒化学品车辆安全技术条件GB18564 汽车运输液体危险货物运输常压容器(罐体)通用技术条件GB13992 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3 表面反光标识的安装要求3.1 反光标识施工准备3.1.1 车身外部标识均应粘贴在无遮挡、易见、平整、连续,且无灰尘、无水渍、无油渍、无锈迹、无漆层起翘的车身表面。3.1.2 粘贴前应将待粘贴表面灰尘擦净。有油渍、污渍的部位,应用软布蘸脱脂类溶剂或清洗剂进行清除,干燥后进行粘贴。3.1.3 车身反光标识离地面的高度最低为 380mm。3.2 反光标识粘贴通用要求3.2.1 安装或粘贴时车身后部和侧面的车身反光标识应由白色单元开始、白色单元结束;3.2.2 粘贴车身反光标识后,不应影响准规定的车辆照明和信号装置的性能;3.2.3 粘贴车身反光标识后,不应在车身反光标识上钻孔、开槽;3.2.4 车身后部和侧面可以安装或粘贴不同类型或等级的车身反光标识;单后部车身反光标识和侧面车身反光标识应分别选用同一类型或等级的车身反光标识。3.2.5 车身表面无法直接粘贴车身反光标识时,应先将车身反光标识粘贴在具有一定刚度、强度、抗老化的条形衬板上,再将条形衬板牢固地粘贴或铆接到车身上;3.3 后部车身反光标识粘贴要求3.3.1 后部车身反光标识应尽可能体现车辆后部宽度和高度,水平粘贴的车身反光标识体现车辆后部宽度,沿后部两侧边缘垂直粘贴的车身反光标识体现车辆后部高度,货厢后部边角相交部分应为白色单元;厢式货车和厢式挂车后部的车身反光标识应能体现货厢轮廓。3.3.2 采用一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时,其与后反射器的面积之和不应小于 0.1m2;采用二级车身反光标第 2 页共 6 页识材料时,其与后反射器的面积之和不应小于 0・2m2。3.3.3 后部车身反光标识应连续粘贴,无法连续粘贴时可以断续粘贴,但每一连续段长度不应小于 300mm,且应包含红、白色车身反光标识至少各一个单元,粘贴间隔不应大于 100mm。特殊情况下,允许红、白单元分开粘贴,但应保持红、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