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料取样、存样操作章程1 目的为了进一步法律规范产品取样、留样,提高取样、留样的质量,确保产品可追溯性
2 范围本规程适用于质检部员工
3 作业程序3
1 液体涂料取样、存样操作章程:3
1 产品冲磨后加入辅料,高速分散均匀后质检员取样检测
产品取样参考 GB2025-05《涂料产品取样》
2 罐内取样实行多点取样原则,试样务必搅拌均匀
取样时先将分散机关闭,分别从试样表面中间和外围部位取样
取样时用取样器取样,注意安全,不可将身体探入罐中
3 检测合格之后将取样倒入罐中,最后留样取过滤后的中间产品
留样标明产品名称、批号、检测日期
4 留样标准:主漆--400ML 小铁桶,大于 3/4 桶
固化剂--400ML 小铁桶/塑料桶,大于检测用量
5 留样密封要好,确保留样质量以满足产品可追溯性
6 留样先放于临时存放区,摆放要整齐
月底质检员将留样放到指定留样架,将主漆与固化剂分开,按标明的日期进行摆放,确保查找方便,摆放整齐
7 产品留样为两年,过期样品由质检部统一处理
2 粉末涂料取样、存样操作章程:3
1 粉末涂料生产时每三箱取一次样,取样由看磨工进行取样,粉末质检员进行监督
质检员在粉末取样记录表做好记录,并核实看磨工的取样次数
2 粉末涂料取样检测完不保留漆样,只保存检测用试板,试板应标明 AC 磨序号和在该磨取样次数
3 质检员将每日的留样试片封存好并标明日期,质检主管不定期检查,样板保存期限为半年或该项目竣工,过期试片由质检部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