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可燃爆金属粉尘作业场所安全生产基本要求1.建筑结构:生产场所不得设置在危房或违章建筑内;生产场所有两个以上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疏散门向外开启,通道确保畅通;两层以上(含两层)不得设置防盗窗;存在可燃爆粉尘的车间宜设置在相对独立的单层建筑中,屋顶宜用轻型结构,如设置在多层建筑中,多层建筑物宜为框架结构,墙面处应多开门窗或开口,其中作业面积在 30 平方以下的,不少于两对门窗;30 平方以上,50 平方以下的不少于 3 对门窗,且门窗开启方向应向外
2.通风除尘:采纳机械式通风除尘,安装相对独立的通风除尘装置和设置收尘设施(严禁直排,推举采纳布袋收尘或湿式收尘装置),收尘设施宜设置在建筑物外露天场所,离明火产生处不少于 6米,回收的粉尘应储存在独立的堆放场所
3.清洁制度:每天对生产车间进行清理,视尘量及时对收尘装置进行清理,使作业场所积累的粉尘量降至最低,禁止使用压缩空气进行吹扫
清洁时必须停止抛光等产生粉尘的作业
4.禁火措施: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严禁各类明火,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进行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审批,停止抛光作业,实行相应的防护措施
检测、修理时应使用防爆工具,不应敲击各金属部件
5.器材配备:根据不同的作业条件与环境配备消防器材和个人劳保用品
配备 1 立方米的消防沙,可燃爆粉尘燃烧时必须要使用消防沙灭火,灭火时应防止粉尘扬起形成粉尘云
严禁使用普通灭火器灭火
6.电气电路:存在可燃爆粉尘的车间的电器线路采纳镀锌钢管套管保护,在车间外安装空气开关和漏电保护器,设备、电源开关应采纳防爆防静电措施,严禁乱拉私接临时电线
电气线路符合行业标准
7.培训教育: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有安全管理规章管理制度和操作章程;企业负责人、员工要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企业应该做好粉尘爆炸安全生产教育,危险岗位的员工应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和业务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准上岗
8.安全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