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乐设施安全管理游乐设施作为特种设备的一种,应加强安全管理,保证其安全运营。1)、组织机构⑴ 独立的建制。有政府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2)、依法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核定的范围以内开展经营活动。(3)、业务独立。具备独立的法人地位。自主经营,自负盘亏,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4)、机构设置与运转。机构和岗位设置合理,职责明确,运转有效。(5)、安全保证机构。负责设备购入的进货验收、保管、施工、安装、调测负荷试验、运转过程及定期检查维修等检查工作。根据安全检查需要有权中止游乐设施、游乐设施的运营,负责质量管理手册的管理。2)、人员素养(1)、部门以上领导有相应的正式任命文件或聘书。(2)、安全保证负责人须具备 3 年以上的管理工作经历或工程师以上的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熟悉本单位各类游乐设施、游乐设施的技术性能和检查维修业务;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3)、检测、修理人员具备中专以上(或相当中专水平)、的学历,并应熟练掌握该专业检测、修理维护技能,具备标准、计量、质量监督法律、法规常识。(4)、值机(操作)、人员应具备高中以上或同等学历,应有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操作章程,明确本岗位职责和人机安全紧急抢救预案。3)、运营应具备的条件(1)、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有游乐设施生产许可证及有关证明。(2)、游乐设施购置应进行进货检查、验收,原始记录应完整法律规范不得进行涂改。进口的游乐设施应有海关报关单和商检合格证书。(3)、产品须有使用、安装说明书,检查维修说明及图样;须有铭牌及产品编号;产品须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厂名、厂址;须有执行标准代号,产品合格证,规定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等。(4)、新产品投入运营前,须经国家认可的检验单位检验。检验合格之后方可运营。(5)、游乐设施,游乐设施施工、安装、调试、负荷试验应保存完整的原始记录,并有检验合格的报告。(6)、运营单位须有各类游乐设施管理制度,定期维护检测、修理制度及相应的人机安全紧急抢救预案。(7)、操作、管理、维修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知识培训持有上岗证书。(8)、各类游乐设施、游乐设施的单机均应建立技术档案。其内容包括:运营编号,操作、维修者姓名,设备验收、保管、施工、安装、调试、负荷试验情况,运转过程及定期检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与处理情况。(9)、运营场所须在明显位置公布游客须知、操作管理人员职责。4)、管理制度(1)、运营单位应制订系统、协调、切合实际的安全质量管理手册。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