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洞扫描系统运转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障电网公司信息网络的安全、稳定运转,特制订本管理条例。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海南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部、分公司,以及直属各单位信息系统的所有漏洞扫描及相关设备的管理和运转。其他联网单位参考执行。 第二章 人员职责第三条 漏洞扫描系统管理员的任命 漏洞扫描系统管理员的任命应遵循“任期有限、权限分散”的原则; 系统管理员的任期可根据系统的安全性要求而定,最长为三年,期满通过考核后可以续任; 必须签订保密协议书。第四条 漏洞扫描系统管理员的具体职责如下: 恪守职业道德,严守企业秘密;熟悉国家安全生产法以及有关通信管理的相关规程; 负责漏洞扫描软件(包括漏洞库)的管理、更新和公布; 负责对网络系统所有服务器和专用网络设备的首次、周期性和紧急的漏洞扫描; 负责查找修补漏洞的补丁程序,及时打补丁堵塞漏洞; 密切注意最新漏洞的发生、进展情况,关注和追踪业界公布的漏洞疫情; 遵守漏洞扫描设备各项管理法律规范。 第三章 用户管理第五条 只有漏洞扫描系统管理员才具备修改漏洞扫描设备配置、分析和扫描的权限。第六条 为用户级和特权级模式设置口令。不能使用缺省口令,确保用户级和特权级模式口令不同。第七条 漏洞扫描设备口令长度应采纳 8 位以上,由非纯数字或字母组成,并定期更换,不能使用容易猜解的口令。 第四章 设备管理第八条 漏洞扫描设备的安排环境应满足相应的国家标准和法律规范,其网络拓扑和扫描范围的更改要报送信息系统运转管理部门批准,以保证漏洞扫描设备发挥最大效应。第九条 漏洞扫描设备工作时会对网络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应避开在网络运转高峰期进行扫描,如有特别情况应通知有关的系统管理员第十条 漏洞扫描设备的规则设置、更改的授权、审批依据《漏洞扫描设备配置变更审批表》(参见附表 1)进行。漏洞扫描设备的规则设置、更改,应该得到信息系统运转管理部门负责人的批准,由系统管理员具体负责实施。第十一条 对扫描结果的分析和安全漏洞修补。漏洞扫描后,发现系统漏洞公告,必须及时找到修补漏洞的补丁程序,并通过专用工具,及时下载打补丁,堵塞漏洞。第十二条 漏洞扫描设备定期检测和维护要求(首次实施)。系统管理员对服务器和专用网络设备实施首次漏洞扫描。服务器和专用网络设备上线前,必须进行漏洞扫描,并填写《漏洞扫描补丁记录单》(附表 2)。第十三条 漏洞扫描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