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副矿长与安全副总签订)为了进一步搞好我矿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杜绝事故的发生,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在安全的条下,确保我矿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特签定本责任书。 一、协助矿长管理本单位安全工作,对分管范围以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组织员工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结合实际情况,常常进行各种安全检查及排查隐患,组织制定可靠的临时安全措施。 六、主持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章程,并组织实施和定期检查具体的执行情况。 七、对井下违章违纪的“三违”人员,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进行追查分析处理,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八、发生重伤及以上安全事故,应快速察看现场,及时准确向上级领导汇报。 九、责任期自 2025 年 1 月 1 曰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 煤矿(盖章) 安全矿长签字: 责任人(安全副总)签字:2025 年 月 日 2025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