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职业病防护责任制一、 矿长的职责1、仔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当中的健康与安全。2、设置与单位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建立三级职业卫生管理网络,配备专业或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矿的职业病防治工作。3、每年向全矿员工汇报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矿属各部门负责人及员工对本矿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相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4、每季召开 1 次职业卫生工作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讨论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监督落实各项防范措施。5、根据“三同时”原则,本矿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当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建设,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6、亲自参加矿内发生 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从严处理。7、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投施建设及相关职业病防护工作的资金投入的决策。8、对本矿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权负责。 二、 矿职业卫生领导组职责 在矿长的带领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有关规定,在本矿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1、 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章程,并督促执行。2、 根据矿属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3、 制订本矿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4、 直接领导本矿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矿职业卫生档案和接触有害作业工人健康监护档案。5、 组织对本矿干部、员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知识培训与宣贯教育。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严厉的批判教育和处罚。6、 常常检查本矿和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讨论,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7、 常常听取各部门、车间、安监人员、员工关于职业卫生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实行措施。8、 对本矿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实行应急措施,及时上报,并协助相关部门调查与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从严处理。9、 对本矿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接责任。 三、生产技术科的职责1、 编制生产工艺、技术改善方案,规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措施等,改善员工劳动条件,促进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