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料部安全专责工作标准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热能制供公司燃料部安全专责的上岗条件、工作内容与要求、责任与权限、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热能制供电公司燃料部安全专责的工作岗位。2 上岗条件2.1 具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所学专业为输煤、热动及电厂相关专业。2.2 具备五年及以上燃料相关专业工作经验。2.3 熟悉《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煤场安全工作规程、燃料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等。2.4 熟悉煤场系统流程、熟悉系统各主、辅设备的结构、工作原理及运转方式。2.5 熟悉公司关于安全生产、员工技术培训的各项考核管理细则及实施细则及燃料部门安全生产、技术培训规章管理制度。2.6 掌握全面质量管理、煤场安全管理等现代化管理方法。2.7 能正确理解和贯彻公司及相关部门的各项指令和文件;严格执行部门领导的工作安排。2.8 能根据部门年度方针目标管理要求,运用现代化的管理方法和手段制定职责范围以内的安全生产、技术培训等相关目标管理体系。2.9 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水平及计算机操作水平。2.10 能自我表率、严格要求自己;作风正派,处事公正;团结同志,搞好工作。2.11 身体条件:身体健康,能胜任本岗位工作。3 工作内容与要求3.1 仔细贯彻执行和落实国家和上级有关法规、法令、指示和决定,仔细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和各种规章管理制度。在燃供部主任的领导下,负责燃料部的安全生产、员工培训等工作,并接受各级相关部门的工作指导和检查。3.2 对燃供部所管辖的人员和设备的安全负责,深化开展员工培训工作,积极完成领导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3.3 深化开展员工安全生产、理论知识及生产技能的培训工作,以安全文明生产为中心,为公司安全生产打下坚实的基础。3.4 按运转标准化管理要求,重点做好以“两票三制”为核心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工作,切实纠正习惯性违章。3.5 严肃对待燃供部发生的各种事故、障碍、异常等不安全现象、根据“四不放过”的原 则,做到原因清楚、责任明确、奖罚分明、措施落实。3.6 根据相关规定及时修编燃供部安全工作及员工培训考核实施办法,并按公司有关规定填报安全、培训报表。3.7 定期参加部门月度、季度、年度经济活动分析。3.8 进行总结,做好下月安全生产、技术培训重点工作安排,并及时向部门领导作汇报。3.9 组织部门月度安全例会、及时传达学习公司安全例会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