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矿长岗位工作标准一、岗位标准1、具备煤炭院校采矿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2、具备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3 年以上的工作经历;3、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并做到持证上岗。二、工作标准1、仔细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决定、通报、通知等,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先安全后生产,生产服从安全的原则,负责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2、督促分管单位制定安全措施计划、操作章程、安全措施,并检查其执行情况。主持编制年、季、月度生产准备实施计划,确保生产接替,仔细组织计划的贯彻实施,按期完成和超额完成准备任务;3、参加制定“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协助矿长贯彻执行;4、配合总工程师讨论、落实开拓布置,强抓生产准备的衔接,组织正规循环,不断提高工效,提高单进,对于个别工程,要拿出提高经济效益的选择意见;5、常常深化现场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和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快速进行处理,不断改善安全条件,为安全生产制造良好的环境。对重大安全问题边处理边向矿长汇报,并会同矿长讨论处理;6、分管矿井运输系统管理工作,确保车皮的正常周转,组织开展运输会战和运输质量标准化;7、负责分管范围以内员工的安全生产培训及安全技能培训工作,针对各岗位工种的工作实际,拿出有针对性、强制性的培训的办法,使员工上标准岗,干标准活,对施工工艺努力做到具体化、细节化、标准化、标准化,达到提高员工安全防患意识的培训效果;8、组织员工改善和提高掘进工艺、作业方法。采纳先进装备,开展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全员的技术水平和操作能力,支持与安全有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9、加强管理,搞好增产节约,仔细按设计施工,杜绝无效进尺,提高各种材料的回收利用;10、主持生产准备会议,及时平衡力量,组织相关部门及时解决关键性问题和薄弱环节;11、对分管单位的违章违纪和事故责任人,会同安监科长追查处理;12、参加矿安全办公会和本职范围以内的安全检查工作,强抓生产过程当中的煤质管理工作;做好矿长指派的其他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