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内务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内务管理制度,加强内务建设,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是中等职业学校内务管理和建设的基本依据,适用于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及在校学生
第二条 中等职业学校内务管理和建设,是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基础,是培养学生文明行为习惯的重要保证,其基本任务是:教育学生增强组织纪律观念,遵守内务管理规定,养成良好行为习惯,保证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营造文明和谐校园环境
第三条 学校领导、教师、管理干部对本规定施行负有重要责任,要充分发挥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作用,明确各职能部门、管理岗位的工作职责,建立齐抓共管、各司其职、规范有序、督查有力的工作机制
第二章 新生入学第四条 新生入校时,应按规定报到注册,遵守学校内务管理规定
学校要对新生进行包括理发、洗澡、换衣在内的卫生整理、体检复查和病史登记,有条件的应进行预防接种,建立健康档案
对1查出有疾病的学生应及时治疗,不适宜学校集体生活或不能坚持正常学习的,应按规定办理休学、退学手续
第五条 要对新生进行健康和卫生知识教育,培养爱清洁、讲卫生习惯
做到饭前便后洗手,不吃(喝)不洁净的食物(水),掌握饮食健康常识;勤洗澡,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洗晒衣物被褥;不随地吐痰和便溺,不乱扔果皮、纸屑、饮料瓶等废弃物;保持个人和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学生应当遵守各项卫生规章制度,接受卫生人员的监督指导
第六条 新生入学后,要按规定进行军训与入学教育,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军训按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颁发的《高级中学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大纲》(教体艺[2003]1 号)执行,入学教育包括:爱国教育、感恩励志教育、法制纪律教育、民族团结教育、文明修养教育
第三章 内部关系第七条 师生关系是学校内部关系的基础
师生不论民族、区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