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期票据简介中期票据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按照计划分期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负责受理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注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托管、结算;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负责债务融资工具交易的日常监测,每月汇总债务融资工具交易情况向交易商协会报送。中期票据特点及功能【1】发行成本较低。中期票据在存续期限内成本锁定,且与同期贷款利率相比,具有一定的成本优势。同时,发行中期票据为一次注册通过,在两年内可分次发行,发行人可以根据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决定资金到位时间,从而增强了资金使用的灵活性,减少了资金的使用成本,有效降低了财务管理费用。【2】发行机制灵活。中期票据完成注册之后,企业在融资总额度内,可以采用小额、连续或周期性的方式发行,在金额、期限和发行时间的选择上有很大的灵活性,既可以是浮动利率方式发行,也可以是固定利率方式发行、也可赎回、资产挂钩、指数挂钩等多种计息方式和结构设计,进一步增加灵活性和降低融资成本同时,中期票据由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在发行、交易、信息披露和中介服务等诸多问题上由市场自决、自治和自我发展,由交易商协会实施自律性监管,具有很强的灵活性。【3】发行范围更广。本次发行的中期票据是在银行间市场上市流通的,是面向银行、证券公司、财务公司等等各类投资者的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范围比较广泛。【4】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和风险控制等在资本市场进行披露,投资者对企业信用的认同,这将有利于增强企业信誉度和在资本市场上的知名度,有利于以后企业再融资。适用对象及信息披露要求 1、发行企业的主体评级原则上不受限制,只要债项评级被市场认可,交易商协会对企业性质、发行规模均不设门槛限制;2、企业应通过中国货币网和中国债券信息网公布当期发行文件。发行文件至少应包括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信用评级报告和跟踪评级安排、法律意见书、企业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最近一期会计报表;3、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企业须按要求持续披露年度报告、审计报告以及季度报告,并按交易商协会的要求进行其他信息的披露。五、银行业务办理流程:需要金融机构作为主承销商。1、企业确定银行为发行项目的主承销商;2、银行向企业提交发行材料准备清单;3、银行组织各中介机构共同完成尽职调查、组织注册材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