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锅炉工安全操作章程1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本厂员工上岗条件、操作前准备、操作要求、检查等安全操作要求。2.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本岗位的作业操作人员。3.岗位作业安全程序3.1 在上岗作业前必须戴好防护用品,并认真做好一切准备工作。3.2 必须持《锅炉操作证》上岗。3.3 检查进水系统、燃烧系统、锅炉本体、仪器仪表系统是否符合运转标准,仪表指示数值是否与实际相符合。(安全阀、水位表、高低水位警报器、压力表和排污阀等)。3.4 检查锅炉的各阀门管道、人孔、手孔、头孔是否泄露,检查锅炉的五大安全附件及安全连锁装置是否灵敏可靠,确认良好后方可操作。3.5 关排污阀。3.6 打开供水阀。3.7 打开进气、回气管道上的所有球阀。3.8 进水到正常水位偏下,不准烧低位水和满水位,要保持中水位(65%左右),假如发现水位表堵塞或漏气、水,应当及时修复。水位变动范围不得超过正常水位±40 毫米。3.9 升降炉温,必须渐渐加热,使受压部件均匀受热,切勿猛升猛降,确保锅炉安全运转。3.10 锅炉运转中密切注意各种仪表,特别注意水位表,使其保持正常水位,保持清洁,避开造成假水位,每班最少冲洗一次。3.11 安全阀每周手动一次(在工作压力 70%-80%范围以内进行)。3.12 锅炉对外供气时,应该先打开分气缸、蒸汽管下的疏水阀排尽冷凝水,而后稍开供气阀进行暖管,最后再开大供汽阀 对外供气。3.13 锅炉运转期间,必须密切监视水位、压力和燃烧情况, 正确调整各种参数,每小时进行 1 次运转记录,3.14 维持锅炉正常水位,水位在水位计 1/2-2/3 地地方,变动范围在±20mm,根据水位变低和负荷大小,对给水调节阀需作调整,有给水自动调节阀的要常常注意其是否正常工作。3.15 在锅炉出口水温降到 50℃以下时才能停止循环水泵运转。3.16 自锅炉停止供水开始,在最初 4-8 小时内,锅炉各处门、孔和挡板不要打开,以免锅炉急剧冷却,以后可渐渐打开烟道挡板和炉膛各门、孔进行自然通风冷却。3.17 各用电设备根据相关规定程序断电3.18 认真认真填写运转记录,坚持交接班制度,要坚守岗位,不得脱岗;不准非本岗人员进4.注意事项:4.1 假如发现一只水位表失灵时,要立即修复;两只同时坏时,要停炉检测、修理。4.2 应当定期对自动机手动排气进行检查,以确保安全阀的灵敏可靠。4.3.定期排污,应缓慢开大,不宜连续大量排污,以免影响水循环;关闭时,要检查排污阀是否关严;排污操作应戴手套。4.4 确保水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