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代理商合同甲方:公司名称乙方:代理商名称第一条 代理范围1.1 甲方授权乙方在合同约定的地域范围内销售甲方产品。1.2 甲方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列举产品类别或名称)。1.3 乙方可根据市场需求,提出申请增加或减少代理产品种类或地域范围,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生效。第二条 代理期限2.1 合同期限为(列明开始和结束时间),届时乙方不得再以代理商身份销售甲方产品。2.2 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有续签的意愿,乙方需提前(具体天数)向甲方书面提交续签申请。甲方审核通过后,双方需在合同到期前达成新的代理合同。第三条 代理权利3.1 乙方享有在合同约定的地域范围内独立销售甲方产品的权利,不得侵犯其他经销商或代理商的权益。3.2 乙方有权获得甲方提供的产品宣传材料、市场分析报告及其他相关技术、服务支持等等。3.3 乙方有权将甲方产品的销售日报表、周报表、月报表等信息提供给甲方,以供甲方了解市场状况,以更好地支持代理商的销售工作。第四条 代理义务4.1 乙方应积极推广甲方产品,在代理范围内进行产品宣传、市场推广等活动,获得更好的市场份额。4.2 乙方应根据甲方规定的价格出售产品,并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售后服务质量。4.3 乙方应建立客户档案,定期向客户进行回访,及时解决客户投诉。4.4 乙方不得将甲方产品销售给未经甲方授权的其他企业、个人。第五条 单方解除合同5.1 乙方在任何时候都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但需要提前(具体天数)向甲方书面告知,并需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具体金额)。5.2 甲方因乙方违反合同规定,在不少于三次书面警告后,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第六条 争议解决6.1 本合同如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6.2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 其他事项7.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7.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第八条 合同变更与终止8.1 本合同的变更和终止只有在双方书面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才能生效。8.2 双方变更或终止本合同时,应事先通知对方并经双方签署变更或终止书生效。第九条 合同生效9.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并盖章后,即生效。9.2 本合同未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同意,不得进行任何修改或变更。签署地点:(地点)签署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