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科岗位职责一、负责监督日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 二、不定期组织进行安全隐患夜查、突查活动。 三、检查验收处置队隐患处置结果,并作仔细好记录留底存档。 四、负责全程督办本矿各类灾害及安全隐患整改治理,负责对整改结果验收,制止违规违章作业和超能力生产。 五、负责对“三违”、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和轻、重伤事故进行分析,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查处。 六、对本矿安全生产重大事项的决策,提出合理化建议。 七、检查验收隐患处置队隐患处置结果,并作仔细好记录留底存档。 八、积极维护员工十项权利1、煤矿企业员工不进行岗前安全培训,员工有权不入井作业。2、队组不开班前教育会,员工有权不入井作业。3、煤矿增添新设备、新工艺,员工不进行操作技能培训,员工有权不上岗作业。4、矿井主要提升、提人设备保护不全,员工有权不入井作业。5、员工有权进行制止任何违规违章作业,拒绝违规违章指挥。6、井下作业面(点)出现险情,员工有权立即停止作业。7、井下各作业面交接班时,队组安全管理人员不检查安全,员工有权不进行不进入工作面。8、矿工劳动用具不全、不合格,员工有权不入井作业。9、煤矿二堂一室(食堂、澡堂、宿舍)不达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员工有权利进行拒绝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