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生学位论文选题工作规定1.前言本规定旨在法律规范讨论生学位论文选题工作,加强学生对学位论文选题的自主选择能力和创新意识,提高讨论生学位论文的质量。2.学生选题1.讨论生应根据自身讨论方向、兴趣和能力,选择符合本专业性质和当前科学技术进展趋势的选题。2.学生可在导师帮助下,查阅学术文献、了解前沿动态、开拓思路,寻找合适的选题。3.学生所选题目应当紧密结合本专业的学科特点,有一定讨论价值和创新意义,符合学术伦理,并鼓舞多学科交叉讨论。4.学生应在确保讨论可行性的基础上,全面搜集和利用各方面的信息,进行开题讨论。3. 导师指导1.导师应当严格根据学校学术法律规范要求,引导学生进行选题,确保选题与学生讨论方向相关,同时避开出现“赶时髦”、“从众心理”的选题。2.导师应根据学生个人特点和讨论方向等要素,给予专业和针对性的指导,为学生提供综合性、准确性、及时性的建议。3.导师应及时组织集体研讨,针对学生的讨论情况进行指导和讲解,帮助学生进行选题讨论、方案设计和实施等整个过程。4.选题管理1.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选题申请书和合理的选题材料,并报导师审批。2.学校应建立专门的学位论文选题管理机构,负责对选题质量进行评估和审核,法律规范学位论文选题工作程序。5.附则本规定由学校学术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当及时修正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