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乐文化与儒学艺术精神 源远流长的礼乐教化 先王之乐追述 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文中,归纳了摩尔根关于古代社会的三个分期,并且进一步指出这种分期的主要标志。他说:“蒙昧时代是以采集天然物为主的时期,人类的制造品主要是用作这种采集的辅助工具。野蛮时代是学会经营畜牧业和农业的时期,是学会靠人类的活动来增加天然产物生产的方法的时期。文明时代是学会对天然物进一步加工的时期,是真正的工业和艺术产生的时期。”①根据以上的说法,远古的中国社会从野蛮时代跨入文明时代正是在传说中的三皇五帝时代。对于三皇五帝的发明制造,中国的古典文献中有许多记载:燧人氏钻木取火,教民熟食;伏羲氏结绳织网,教民驯养鸟兽;神农氏尝百草,教民稼穑;黄帝、尧、舜制作乐器,创作律吕,实施乐教……总之,劳动工具、生产技术、生活用品以及文化艺术的发明制造都产生在三皇五帝时期。而在这类记载中很多都涉及到“先王之乐”。战国时代史官所写的《世本》一书说:“伏羲作琴,伏羲作瑟。神农作琴,神农作瑟。女娲作笙、簧。随作笙,随作竽。颛顼命飞龙氏铸洪钟,声振而远……夷作鼓,伶伦作磬……尧修黄帝乐为《咸池》,无句作磬……舜作箫,夔作乐。”这当然是根据历史传说追记下来的,它曲折地反映了某种历史真实。关于三皇五帝的传说,秦汉时期仍然流传着,司马迁为写《五帝本纪》而走访诸老就是证明。《乐记•乐施》载:“昔者舜作五弦之琴,以歌《南风》;夔始作乐,以赏诸侯。故天子之为乐也,以赏诸侯之有德者也。德盛而教尊,五谷时熟,然后赏之以乐。故其治民劳者,其舞行缀远;其治民逸者,其舞行缀短。故观其舞而知其德,闻其谥而知其行也。”关于“先王之乐”,《吕氏春秋•古乐》篇从朱襄氏、葛天氏、阴康氏、黄帝以下一直写到周成王,传说与历史混合在一起。春秋战国时代,人们仍然能倾听到五帝之乐,尤其是舜乐和三王之乐。三皇五帝实施乐教多是传说,搁置不论。夏商周三代实施乐教则是信史,当无疑问。先王之乐,其性能和实质就是礼。乐的感性形式就是礼的仪式、法律规范,乐的内容则是尊卑贵贱的等级观念和仁孝亲敬的伦理观念。礼乐是同源的,后来才一分为二。先王作乐并不是为了审美享乐,而是为了治国平天下。后世所传闻的“先王乐教”并不等同现代所说的艺术教育,而是包含艺术教育;“乐教”是一种治世的方略,这种方略看重教化和人心,实力强制和暴力镇压是不得已而用之。尤其是尧舜禅让时代,“乐教”乃是天下太平,人民安居乐业的象征。陆贾说:“昔舜治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