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集团工资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的目的是确定本科技集团工资基准与程序,各子公司在本制度框架内运行,以保证工资管理的统一性。 第二条员工工资的确定依据,主要考虑所担当的职务,包括职务的易难度,责任大不与后果的影响范围,职务工作的业绩,能力,态度以及在职务工作中实际作出的贡献。 第三条本制定适用于在册的全体正式员工。非正式员工的工资,各子公司主管负责管理,其工资酬劳水平按市场价格决定,其工资酬劳在各了公司费用预算内支出。 第四条集团采纳保密工资。论文百事通员工不得将个人工资数额告知集团内员工及相关人,也不得打探其他员工工资具体数额。 第五条工资由基本工资、奖金、津贴与退休金组成 对集团中的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和讨论开发人员,可以采纳年薪制,具体对象和薪金金额确定,由总经理决定。 第六条工资的计算期间,一年为 12 个月,一月为元,一天为 8 小时。原则上缺勤工作一个月扣除 1/12 年基本工资,一天扣 1/月基本工资,一小时扣 1/8 日基本工资,以及其它工资性收入。 第七条工资的支付日为每月的 28 日。奖金的支付日为次月 10 日,如遇支付日为公休或节假日,在公休日或节假日后一天支付当月工资或奖金金额。在作出必要扣除之后,工资或奖金的金额以现金方式支付给员工本人或直系亲属。 第八条员工工资在支付前,作如下扣除: 扣除个人所得税及地方的政府规定的首先个人的经费; 扣除法定必须代为扣除的有关个人的其它的保险类费用; 扣除公司内部契约中规定的部分。 第九条员工辞职或聘在办完相应手续,结清相关关系后,公司向本人或直系亲属全额支付其应得的工资,奖金及其它权益。 第十条员工在各种缺勤情况下,对其月基本工资作出扣除。 因私缺勤。凡迟到,早退与因私外出者,为因私缺勤,作如下扣除: --月累计不满 30 分钟,扣除 1 小时实发工本工资; --月累计满 30 分钟,扣除 4 小时实发基本工资; --月累计满 6 小时,扣除 1 天实发工资; --月累计满 10 小时,扣除 3 天实发基本工资。 旷工缺勤。凡无正当理由缺勤与无故缺勤或事先不向主管请假、事后不向主管说明者,为旷工缺勤;月累计满 18 小时,扣除全月基本工资;月累计满 42 小时予以辞退。 事假缺勤。凡因私不能出勤并获主管同意者,为事假缺勤;连续不满一月或年累计不满两个月者,予以辞退。 公伤缺勤。凡因公负伤住院治疗期间的缺勤,为公伤缺勤,不扣除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