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压机站供气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做好空压机站集中供风管理工作,加强对供气设备(螺杆式空压机)及其附属管路的使用、维护、检测修理,确保供风系统安全高效运转,达到满足公司井下生产用风需要,特制定本规章管理制度。 第二章 适用范围第二条 本适用于公司各相关部门。 第三章 管理职责及分工第三条 项目部负责站内空压机的运转、点检、维护和检测修理工作,确保供气设备安全运转。第四条 操作工应熟悉和了解空压机的原理、操作、维修及安全知识,严格根据操作章程操作。第五条 空压机发生故障或有不安全因素存在时,切勿强行起动,应当及时切断电源,并认真做好显著的标志,并通知维修人员和领导,及时组织检查和维修,操作工要填好当班记录。第六条 岗位操作工要认真认真填写《空压机运转记录表》,做好各种记录,并严格根据生产部门要求停、送风。第七条 井下供气管路使用、维护和检测修理的职责划分1.空压机站内主管路及分支管路的使用、维护和检测修理属于供应部负责。2.井下各巷道内的供气主管路的使用、维护和检测修理属于项目部负责。3.井下各供气主管路到作业地点的分支供气管路的使用、维护和检测修理属于各使用单位负责。 第四章 附 则第八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正式实施。第九条 本制度由供应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