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路工岗位安全责任制管路工负责井下防尘管路的安装、拆卸、检查维修工作、防尘管路必须经过专业知识培训,考试合格之后,持证上岗。管路工必须熟悉井下的避灾路线。一、岗位职责第 1 条 根据工作安排的质量标准,负责所辖区域防尘管路的安装和维修工作。第 2 条 负责所辖区域防尘设施的安装、维修和撤除工作;回撤的防尘管路必须转运到指定地点,码放整齐。第 3 条 管路必须吊挂平直,三通阀门齐全,进行通水试验,做到严密不漏水。第 4 条 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施工安全。二、责任追究第 5 条 不根据相关规定时间对管路进行维修保养的,管路工负直接责任。第 6 条 不及时对防尘管路进行安装或撤除,影响正常生产的,管路工负直接责任。第 7 条 不按要求设置三通阀门的,管路工负直接责任。第 8 条 安装前不进行管材闸阀质量检查,造成返工浪费的,管路工负主要责任。第 9 条 不根据相关规定将安装回撤的管材物料运到现场码放到预定地点,阻碍行人、通风的,管路工负直接责任。第 10 条 发现管路损坏或漏水、漏气,不进行汇报或快速进行处理影响安全生产 的,管路工负重要责任。第 11 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及次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