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工程施工安全控制措施1、各施工队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要有完善的安全保障措施,指定安全员,制定健全的安全规章管理制度,实行有保障的安全防护措施
2、勘测路由复测线路,应对管道沿线情况进行人文、风俗、地理、环境等综合调查,将沿途所遇到的河流、铁路、公路、穿越其他线路等进行详细记录,从而熟悉线路环境,辨识危险源,以便在施工时,实行相应的预防措施
3、施工过程当中工具和材料应放置在规定的位置,不允许随意堆放在沟边或挖出的土坡上面,以免落入沟中伤人
4、在施工场地现场使用车辆搬运器材时,必须指定专人进行负责安全
5、开挖或非开挖工程(微钻顶管)施工之前,首先调查附近通信、电力、雨污水、自来水、热力、煤气、石油等地下管线及障碍物,严禁未经调查就盲目施工
6、开挖沟槽时,须在两端明显位置设置警示牌(红旗、红灯或绳索等标志),以免发生危险
7、在公路和交通路口施工时,必须设明显交通警示牌,要注意来往的行人和车辆,建议施工队设专人看管,必要时建议请交警配合,协助保证安全,夜间必须设照明警示
8、在铁路、桥梁或船只航行的河道附近施工时,应使用有关规定的标志,不得使用红旗和红灯等警示牌,以免引发误会造成事故
9、安全警示牌和防护设施应随工作地点的变动而转移,作业完毕立即撤除
10、旧路面开凿宜分段进行,对施工路段应围护封闭并设置警示和导向标志,以免阻碍交通
11、用镐开挖旧路面时,应并排前进,左右间距应不少于 2 米,前后不少于 3 米,不得面对面使镐
12、大锤砸碎旧路面时,周围不得有人站立或通行
锤击钢钎,使锤人应站在扶钎人的侧面,使锤者不得戴手套,锤柄端头应有防滑措施;13、挖沟、坑时,要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挖沟人员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视土质及深度情况加壁面保护,防止坍塌,往沟外抛土要与地面人员配合,防止土石回落伤人
14、挖沟时假如有坑道枯井等,应当立即停止进行挖掘,并报上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