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侦标兵评选方案1
背景为了进一步推动反腐败斗争,加强经济侦查队伍建设,激励干警敢于担当、勇于斗争、锐意进取,我局决定开展“经侦标兵”评选活动
目标通过开展经侦标兵评选活动,旨在树立经济侦查干警的先进典型,营造关注经侦工作、支持经侦干警的良好氛围,推动经济侦查队伍建设实现新的跨越式进展
同时,也让干警们在学习先进典型、沟通工作经验的过程中不断提升自身的业务素养和工作能力
1 基本条件•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道德品质和职业精神;• 工作仔细、责任心强,无违纪违法行为;• 业务能力较强,有一定的业绩和成果;• 具备一定的敬业精神和团队精神;• 年龄在 35 周岁以下
2 具体条件• 具备一定的业务能力和工作经验;• 有突出的案件侦办能力;• 在工作中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在行业或单位中有较高的影响力和广泛的群众基础
评选流程经过公示、评选和表彰等环节,本次经侦标兵评选活动将得出若干名获奖者,并对其进行表彰
1 公示阶段由局党委书记任组长,根据单位申报情况,拟定初步候选名单
在单位内部范围内进行公示,对初步候选名单进行广泛征求意见和推举
2 评选阶段由经侦标兵评选工作小组对初步候选名单进行严格评选,并进行突出表彰
评选时将重点考虑候选人的工作业绩、工作特点、工作态度、较高的群众基础等方面,通过集中评议、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材料审核
3 表彰阶段在经侦标兵评选工作小组推举和上级审批后,对所有获得表彰的人员进行公示、表彰,同时记录在相关人事档案中
效果评估在经侦标兵评选活动结束后,本局将积极进行效果评估,对比衡量活动的实际效果和预期效果,总结经验,不断推动本局经济侦查队伍建设工作实现新的跨越
结语经侦标兵评选活动是我局适应时代进展变化的需要,也是推动经济侦查队伍建设和发挥干警作用的重要举措
信任经过本次活动的开展,必将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