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管理部工程办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经营管理部工程办主任协助部长负责工程管理、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是工程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具体职责如下:1、遵守国家及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管理制度;贯彻执行和落实国家建筑法,落实上级有关工程管理工作的指示、指令,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安全标准、技术法律规范和企业规章管理制度。2、执行分管矿长、总工程师和副总经济师的任务决策。3、制定本矿年度工程计划、月度工程计划,监督计划的完成情况,杜绝计划外工程。4、制定各项工程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对实施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向部长汇报。5、制定工程项目的进度计划和预算计划,并就计划执行情况定期向部长汇报。6、督促检查施工的进度、质量和安全等工作,协调和处理工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对分管范围以内的管理工作进行分析和安排。7、听取现场施工技术人员在安全技术方面存在问题的反映,及时帮助讨论解决,重大安全技术问题向分管矿长汇报。8、参加图纸会审、技术交底等。对设计图纸及设计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9、参加与工程有关合同及材料计划的制定与执行。10、组织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组织项目建设现场管理,办理现场签证。11、负责施工图预算和竣工结算的初审,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核,依据审核结果办理工程竣工结算。12、根据相关规定报送工程统计报表。13、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14、监督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15、设备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16、参加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操作章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7、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18、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章程,服从安全生产管理。19、使用佩戴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井下劳保用品。20、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章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21、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22、接受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实行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23、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汇报,配合事故抢救。考核标准1、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依照有关规章管理制度给予考核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