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电站值班管理制度1 值班管理1.1 值班人员应按上级供电部门批准的值班方式和时间进行值班。值班人员每班 2 名,一名为主值班员,一名为副值班员。具体值班时间由电管部规定安排。1.2 值班时间内要坚守工作岗位,不许擅自离开,因故离开必须经值班长同意。1.3 值班时间内必须衣着整齐,集中精力,保持头脑清醒,不许干私活,不准干防碍值班的事,不准在值班室和变电运行区域会私客,不准下象棋打扑克。1.4 值班时不准在控制室、高压室存放各种食物和就餐,当班时间内严禁饮酒。1.5 当日值班人员不得无故离开值班室,因故必须离开时应至少有一人在值班室坚守岗位。如主值班员短时间离开值班室时,所到地点必须以听到电话铃和报警为限,离开时间一般不得超过 30 分钟。1.6 值班人员因故离岗一个月以上,须重新跟班学习经考试合格后才能值班。1.7 值班人员在当日值班时间除完成好业务工作外,还必须负责好站内安全工作。2 卫生环境2.1 变电站是技术、生产场所,必须达到四无标准,即:注油设备无漏油,场地无杂草,铁体无锈蚀,全站无三类设备,确保安全供电。2.2 严禁在开关区内种植高杆植物,在变电标准允许的条件下可以种花、种草、种矮化植物,美化环境。2.3 设备场地卫生环境要专职化,落实到各值班员,责任到人。2.4 控制室、值班室、高压室以及变电站门前必须每班清扫一次,如遇停电时应组织设备清扫,二次线每月必须清扫一次。3 缺陷管理3.1 变电运行人员,应全面了解设备健康状况,及时掌握设备缺陷的发生和发展规律,加强缺陷管理,保证安全运行。3.2 设备缺陷应有专人管理,及时统计,按时上报。3.3 设备缺陷的分类。根据缺陷的严重情况不同,可分为事故性缺陷、重大缺陷和一般事故缺陷。3.3.1 事故性缺陷是指在运行中随时可能发生人身设备事故的缺陷,这一类设备必须立即停止运行,抓紧时间抢修,尽快恢复运行。3.3.2 重大缺陷是指设备运行中的异常现象,对人身和设备威胁很大。但在短时间内能继续运行,不致发生事故,尽快安排检修。3.3.3 一般性缺陷指不属于上述两种的缺陷。3.4 缺陷处理3.4.1 运行中发现的缺陷,凡力所能及的,主值班员应组织当班人员及时处理,并将结果记入运行和缺陷记录簿上。3.4.2 对事故性缺陷值班人员应立即汇报。3.4.3 对重大缺陷应以书面形式三日内上报。3.4.4 对一般性缺陷应以书面形式上报,至多不能超过五天。3.5 设备缺陷在未消除前,运行人员均应加强监视。3.6 设备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