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 支架坍塌事故的预防及其应急预案9.5.1 按照“安全第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常备不懈;资源共享,应急迅速”的基本方针,实行先近后远、先重后轻、先抢救后治疗基本原则。9.5.2 应急方法9.5.2.1 一般要求发生伤亡事故后,首先由现场作业人员对受伤害者进行抢救,并立即报告项目经理或应急救援值班人员,项目经理部组织人员进行全力抢救,派车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抢救治疗。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要迅速撤离与事故处理无关的人员及群众,安全员要对现场进行隔离,保护。对现场进行勘察并画出草图,记录事故经过。项目经理部在抢救伤员的同时,应立即向公司报告。报告后也要与抢救人员联系,掌握最新情况便于事故的处理。安质部人员接到报告后,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赶往事故现场进行调查了解。安质部负责人接到伤亡事故报告后,首先向主管安全生产的经理、公司总经理报告并赶往事故现场进行初步调查,同时将事故发生地点、时间、伤亡情况,初步原因分析等事故概要向公司总经理报告,最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特大事故不准超过 12 小时)。9.5.2.2 信息报告程序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发生死亡、重伤或重大经济损失事故时,应立即向工程局应急指挥中心报告,指挥中心或事故单位负责人应于 1 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发生事故的单位名称及工程详细名称;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时间。事故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的扩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录像、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封存内业资料,为事故调查提供原始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谎报。当自有应急无法保证控制事态发展时,应寻求外部支援。项目部电话:监理办办公室电话:高速指挥部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电话:9.5.2.3 职责安质部应立即前往事故现场进行事故调查并接受、配合上级部门进行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成立由安质部、工程部等有关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