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自查报告 XX 年年,我局党组及其成员仔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方面创新举措,继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方面各负其责,在抓好分管业务工作的同时,为确保水利工作、资金和干部“三个安全”,仔细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机制进一步完善,有效推动了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促进了和谐水利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局党组始终把责任制工作纳入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强化“一把手”总负责的意识,明确了水利系统各级“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各级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今年以来,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多次主持召开专题党组会,讨论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由于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一是年初制订了全系统年度反腐倡廉工作要点,并根据“每月有活动、工作有重点、责任有对象”的“三有”要求,制定下发了《鄂州市水利局 XX 年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责任分解》(鄂州水利党组[XX 年]3 号);二是实行多种形式,组织机关干部和二级单位负责人仔细学习中纪委和省、市关于反腐倡廉一系列会议和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三是根据责任制要求,年初将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业务工作一同部署,并与各科室和二级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督促落实反腐败各项业务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机制,做到安排工作有党风廉政建设的目标和措施、检查工作有党风廉政建设的任务和要求、考评工作有党风廉政建设的内容和标准、总结工作有党风廉政建设的经验和问题。 二、配套制度进一步完善。在继续坚持廉政承诺、民主生活会、重大事项申报等制度的同时,今年重点抓了以下 3 个方面制度的完善:一是责任制度。及时调整完善了局党组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局属 10 个二级单位也按局党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以文件的形式明确了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同时针对本单位反腐倡廉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多次讨论措施,予以解决,营造了良好的廉政氛围。二是谈话制度。坚持“三个必谈”,即:对群众有反映的干部必须进行及时警示谈话,对负责重要工作和重点工程的干部必须进行事先提醒谈话;对新提拔或轮岗的干部必须进行任前廉政谈话。今年以来局党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