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灯使用安全措施1) 用电单位必须建立用电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级用电安全负责人。2) 用电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3) 使用行灯应当符合以下要求:① 电压不得超过 36V。② 在金属容器和金属管道内使用的行灯,其电压不得超过 12V。③ 行灯应有保护罩。④ 行灯的手柄应绝缘良好且耐热、防潮。⑤ 行灯的电源线应采纳橡套软电缆。⑥ 行灯变压器必须采纳双绕组型。行灯变压器一、二次侧均应装熔断器;金属外壳应该做好保护接地或接零措施。4) 严禁将行灯变压器带进金属容器或金属管道内使用。① 行灯变压器一次测 220V 端子,二次测 36V 端子和 12V 端子均应有明显的标记,以防止接线错误。变压器的二次侧和外壳,必须接地良好。② 行灯变压器应常常保持干燥,绝缘良好。使用时不得将行灯软线绕在手臂和身体上。③ 行灯变压器的一次电源线不宜超过 3m,且应使用橡胶电缆。不得将行灯变压器带至金属容器内使用。④ 行灯应有保护罩。’⑤ 行灯的手柄应绝缘良好且耐热、防潮。⑥ 行灯变压器应装设在电箱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