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工安全技术操作章程1、司机工作之前,应该先检查吊钩,钢丝绳及设备主要部件,尤其是安全装置,如制动机构,声光、信号联锁装置等都必须灵敏完好
确认无问题时,方能合上开关送电,在无负荷的情况下,应该先试一次空车
再确认正常才能开始工作
2、行车吊有物件时,要超过地面障碍物 0
5 米,禁止从人头上、重要设备上经过
天车开动时,严禁修理、检查、加油和擦机件,在运转中台发现故障必须立即停车
3、行车在下述情况不得起吊:(1)无人指挥或指挥信号不明确
(2)行车设备存在缺陷或安全装置失灵
(3)超负荷起吊或设备质量不清楚
(4)人站在起吊物上或起吊物下;用吊车挂钩吊人
(5)光线阴暗,视物不清
(6)起吊物有尖锐梭角或斜拉斜拽,没有实行安全措施
(7)行车和高压输电线路未保持应有的安全距离,捆缚不牢或不符合要求
4、工作终止时,要把行车停要停车线上,把吊钩升到位,吊钩上不得悬挂重物
把所有的控制器、操纵杆放到零的位置上,并拉掉电源开关,锁上驾驶室门
5、行车司机要头脑清醒,须保持足够的睡眠,工作之前或班中严禁喝酒
6、行车在检查、检测、修理期间,没有检测、修理人员的送电或起动信号,司机不能合闸运转
7、没有操作证者严禁开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