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设计工程公司安全文明施工总交底专业分包项目经理部对专业施工班组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护国家,企业的财产免受损失,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各施工班组必须认真严格执行下述要求:一、贯彻执行和落实国家、企业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消防工作的各类法规、条例、规定;遵守项目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要求。二、要服从项目经理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各专业施工班组的负责人必须对本班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以增强法制观念和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三、认真严格执行项目的分部分项、分工种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各施工班组现场负责人必须检查具体施工人员落实情况,并进行持续性的督促、指导,确保施工安全。四、各施工班组现场负责人应对所属施工及生活区域的施工安全、质量、防火、治安、生活卫生等方面的工作全权负责,应常常检查督促本班组员工自觉做好各个方面的工作。施工班组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专兼职安全员,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督促现场施工按正常程序进行,保证施工过程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五、认真开展班组安全活动。强化员工的安全意识,有针对性的指出工作面中危险点的注意事项,使员工逐步养成法律规范操作的好习惯。施工班组负责人应当定期参加班组的安全活动,安全、防火、生活卫生等检查,做好检查活动的有关记录。六、在施工期间必须接受项目经理部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同时项目经理部应协助各施工班组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对于查出的隐患及问题,各施工班组必须限期整改。七、各施工班组对各自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隐患,立即停止施工,落实整改。如本施工班组无能力落实整改的,应当及时向项目汇报,由项目经理部落实有关人员进行深度整治,施工班组确认安全之后,方可施工。八、由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使用之前,项目会同有关施工单位共同根据相关规定验收,并认真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九、各施工班组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设施、设备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示牌等不得擅自拆除、变动。如确需拆除变动的,必须向项目经理部提出书面申请,再由项目经理部向总承包项目经理部书面申请,征得相关人员的同意后;且实行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十、特种作业人员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