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运转管理安全要点1.建立设备设施的检测、修理、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建立设备设施运转台账,制定检(维)修计划。按检(维)修计划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检(维)修。设备设施应明确划分管理区域,明确责任划分情况。2.各种阀门应当设置标明开、闭状态的标志。各种主要的煤气设备、阀门、放散管、管道支架等应编号,号码应标在明显的地方,煤气管理部门应备有煤气工艺流程图,图上标明设备及附属装置的号码。煤气管线注明介质名称和流向。3.建立设备设施验收和设备设施拆除、报废的管理制度。根据相关规定对设备设施进行验收,确保使用质量合格、设计符合要求的设备设施。根据相关规定对不符合要求的设备设施进行报废或拆除。4.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划分情况部门、人员、相关资质、许可范围、审批程序、许可签发人员等。制定危险区域动火作业、带煤气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能源介质作业、高处作业、大型吊装作业、交叉作业、其他危险作业等制度。5.未经允许,禁止与生产无关人员进入生产操作现场。设备检测、修理或技术改造,应该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多单位、多工种在同一现场施工时,应建立现场指挥机构,协调作业。6.任何煤气设备均必须保持正压操作,在设备停止生产而保压又有困难时,则应可靠地切断煤气来源,并将内部煤气吹扫洁净。送煤气后,应检查所有煤气设施及附属设备是否存在泄漏煤气,并进行确认。7.长期检测、修理或停用的煤气设施,应打开上、下人孔、放散管等,根据设备的要求保持设施内部的自然通风或用氮气进行保护。8.施工完毕未投入运转的天然气管道,宜采纳惰性气体或空气保压。煤气 发生炉的煤气输入网路(或加压)前应进行含氧量分析,含氧量大于 1%时,禁止并入网路。9.需要使用行灯照明的场所,行灯电压一般不应超过 36V,在潮湿的地点和进入设备内部工作时,所用照明电压不得超过 12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