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作业监理控制要点1) 重大的起重、运输项目,应该制定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2) 凡属下述情况之一者,必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并应有施工技术负责人在场指导,否则不得施工
重量达到起重机械额定负荷的 95%
两台及以上起重机械抬吊同一物件
起吊精密物件、不易吊装的大件或在复杂场所进行大件吊装
起重机械在输电线路下方或距带电体较近时
3) 起吊物应绑牢,并有防止倾倒措施
吊钩悬挂点应与吊物的重心在同一垂直线上,吊钩钢丝绳应当保持垂直,严禁偏拉斜吊
落钩时,应防止吊物局部着地引起吊绳偏斜,吊物未固定好,严禁松钩
4) 吊索(千斤绳)的夹角一般不大于 90°,最大不得超过120°
5) 起吊大件或不规则组件时,应在吊件上拴以牢固的溜绳
6) 起重工作区域内无关人员不得停留或通过
在伸臂及吊物的下方,严禁任何人员通过或逗留
7) 起重机吊运重物时应走吊运通道,严禁从有人停留场所上空越过;对起吊的重物进行加工、清扫等工作时,应实行可靠的支承措施,并通知起重机操作人员
8) 吊起的重物不得在空中长时间停留
在空中短时间停留时,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均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9) 起吊前应检查起重设备及其安全装置;重物吊离地面约 10cm时应暂停起吊并进行全面检查,确认良好后方可正式起吊
10) 两台及以上起重机抬吊同一重物时,应当遵守下述规定:①
绑扎时应根据各台起重机的允许起重量按比例分配负荷
在抬吊过程当中,各台起重机的吊钩钢丝绳应当保持垂直,升降行走应当保持同步
各台起重机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各自的允许起重量
如达不到上述要求时,应降低额定起重能力至 80%,也可由总工程师根据实际情况,降低额定起重能力使用
但吊运时,总工程师应在场
11) 起重机在工作中如遇机械发生故障或有不正常现象时,放下重物、停止运转后进行排除,严禁在运转中进行调整或检测、修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