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基施工安全操作章程一、路堑施工安全技术1、路堑施工应保证排水通畅 开挖区要保持排水系统通畅,并与原排水系统相适应,排出的水不得危及路基、建筑物和农田;对边坡开挖过程当中出现的地下水,要在实行了排水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对于岩溶地区的岩溶水应进行治理,不允许随意抽水或者堵塞出水口;堑顶为土质或含有软弱夹层的岩石时,天沟应当及时铺砌或者实行其它防渗措施;天沟、侧沟等引、截水设施严禁设在未处理的虚碴、弃土上,要平顺、畅通
2、要注意边坡的稳定问题 施工之前后要对坡面、坡顶附近进行检查,有裂缝和坍方迹象或有危石、危土时要立即处理;开挖坡面要尽可能接近设计坡度,坡面要清理洁净;不能处理而又对安全构成威胁时,要暂停施工并向上级领导报告
3、应自上而下进行,严禁掏底开挖,防止造成坍塌
4、假如出现岩层走向、倾角不利于边坡稳定及施工安全时应当及时实行措施:顺层开挖不挖断岩层;实行减弱振动的措施;在设有挡土墙的地段要短开挖或者马口开挖并设置临时支护
5、人工开挖时间距不得小于 2-3m;严禁在危石下方作业、休息、存放工具;多人共同撬一石要有人指挥、动作要协调;在高于3m 的坡面上作业要系安全绳,安全桩要牢固,禁止多人同系一条安全绳或多根安全绳拴在同一根安全桩上;要注意防滑
6、作业要与装运工作错开,严禁上下重叠作业
7、禁止安排有癫痫、高血压、严重贫血人员从事撬石和高边坡作业
8、在行车线上施工要遵守有关的安全章程规定
9、弃土应当遵守的有关规定 要根据计划、整齐地堆在一侧或两侧以及距离较远的荒山、空地
弃土堆的位置和高度要考虑路堑和自身的稳定,并考虑地形以及其它设施的影响
弃土置于山坡上侧应连续堆放,置于山坡下侧应间断堆放
不得弃在河道内,不得挤压桥孔或涵管
在地面横坡陡于 1:5 的路堤边坡上和浸水的路堤边坡上不得弃土;当路堑土质松软或者岩层倾向线路的地段不得在堑顶弃土;严禁在岩溶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