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基施工安全操作章程一、路堑施工安全技术1、路堑施工应保证排水通畅 开挖区要保持排水系统通畅,并与原排水系统相适应,排出的水不得危及路基、建筑物和农田;对边坡开挖过程当中出现的地下水,要在实行了排水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对于岩溶地区的岩溶水应进行治理,不允许随意抽水或者堵塞出水口;堑顶为土质或含有软弱夹层的岩石时,天沟应当及时铺砌或者实行其它防渗措施;天沟、侧沟等引、截水设施严禁设在未处理的虚碴、弃土上,要平顺、畅通。2、要注意边坡的稳定问题 施工之前后要对坡面、坡顶附近进行检查,有裂缝和坍方迹象或有危石、危土时要立即处理;开挖坡面要尽可能接近设计坡度,坡面要清理洁净;不能处理而又对安全构成威胁时,要暂停施工并向上级领导报告。3、应自上而下进行,严禁掏底开挖,防止造成坍塌。4、假如出现岩层走向、倾角不利于边坡稳定及施工安全时应当及时实行措施:顺层开挖不挖断岩层;实行减弱振动的措施;在设有挡土墙的地段要短开挖或者马口开挖并设置临时支护。5、人工开挖时间距不得小于 2-3m;严禁在危石下方作业、休息、存放工具;多人共同撬一石要有人指挥、动作要协调;在高于3m 的坡面上作业要系安全绳,安全桩要牢固,禁止多人同系一条安全绳或多根安全绳拴在同一根安全桩上;要注意防滑。6、作业要与装运工作错开,严禁上下重叠作业。7、禁止安排有癫痫、高血压、严重贫血人员从事撬石和高边坡作业。8、在行车线上施工要遵守有关的安全章程规定。9、弃土应当遵守的有关规定 要根据计划、整齐地堆在一侧或两侧以及距离较远的荒山、空地。 弃土堆的位置和高度要考虑路堑和自身的稳定,并考虑地形以及其它设施的影响。弃土置于山坡上侧应连续堆放,置于山坡下侧应间断堆放。不得弃在河道内,不得挤压桥孔或涵管。 在地面横坡陡于 1:5 的路堤边坡上和浸水的路堤边坡上不得弃土;当路堑土质松软或者岩层倾向线路的地段不得在堑顶弃土;严禁在岩溶漏斗处和暗河口弃土;严禁贴近桥墩台弃土。 二、路基施工安全技术1、路基应自下而上分层填筑,运卸与填筑压实作业面错开,防止互相干扰。2、砌筑边坡的进度要与路基的填筑进度相协调,砌筑高度要与填土中心高度大致保持,以防止石头滚落。3、使用机械运土时,途中的临时便道与正式公路交界处要设置安全标志,必要时设指挥人员;运输道路的线路和桥涵要满足荷载的要求,必要时设限载标志并进行加固。4、使用机械填筑时,填土边缘要设标志杆;要指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