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行区安全协议甲方 (轨行区场地管理单位):乙方(轨行区进场占用单位):为共同实现新线建设工程各专业施工目标,在轨行区作业期间,为了进一步确保各单位各项工作安全顺利的进行,经商定,双方签定轨行区安全管理协议书,明确各方的权利和责任:一、 安全的范畴:1
施工现场的人身安全2
施工现场的设备安全3
施工期间的日常安全二、 各方的权利和责任:甲方:1
根据调度组批准的施工计划和乙方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合理安排施工穿插
轨道机车及轨道平板车只能在批准计划施工区间内行驶
按《轨行区作业管理办法(暂行)》(简称《办法》)验证乙方已交纳安全管理保证金
有权对乙方在作业中出现的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劝告,举证,并及时进行上报调度组
甲方必须对比调度组下发的周计划,核对乙方次日作业计划、作业内容、区段里程、防护办法、注意事项等相关内容,于每日 17:00 前公布次日计划,并下发《轨行区作业票》
施工之前,乙方作业负责人必须到调度室办理请点手续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完成后根据相关规定返回销点,确保人员、材料、工器具出清完毕
乙方了解并遵守《办法》之规定,尤其是与安全防护相关的有关规定,接受甲方劝导,并已足额交纳保证金
乙方违反《办法》规定时,必须配合调查,接受判决并自行负责
乙方承诺严格遵守调度组及场地管理单位的计划管理,且不得越出批准区域及计划时间进行施工,轨道机车及轨道平板车只能在批准的区间内行驶
交叉作业或者穿越时,乙方积极响应甲方的技术指导,在保证安全的基础上优先考虑甲方的作业办法
乙方对自身施工范围,内部人员,自用设施、设备、半成品、成品、材料等自有物品的安全、法律规范负主要责任
乙方持证上岗,在作业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着装法律规范,进入施现场戴好安全帽
乙方必须做好其他专业,尤其是甲方的成品保护,为自身行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