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转主管的安全职责1.在场长的带领下,贯彻执行和落实国家电力方针政策、《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现场运转规程。2.组织运转仔细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和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对自己分管的安全工作负责。3.常常深化生产第一线,巡视生产现场,了解设备运转情况,检查岗位值班工作、安全情况、设备卫生及“两票三制”的执行情况等。4.负责参加五防闭锁装置的完善工作,监督五防闭锁装置的运转情况,对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提出相应整改意见。5.负责系统设备标志、名称等安全设施标准化工作。6. 参加 35kv、110kv 系统和主要设备及风机大小修前的准备会和修后的总结会,对设备改善质量和安全性提出相关建议。7、定期组织运转班值进行反事故演习和运转知识培训,提高运转人员面对突发状况应变处理能力。8.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组织落实安全生产的指令和措施,具体负责落实二十五项反措、安全性评价和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工作,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把关。9.组织运转专业编制危险事件应急预案,按要求组织应急预案的演习,对演习进行指导、点评和总结,并根据设备、系统的变化及时补充完善应急预案。10、审查年度“两措”计划的编制,对审批后的“两措”计划负责组织实施。11、每月召开运转专业的安全分析会,分析总结运转工作存在的安全问题,针对出现的各种问题、不安全现象提出改善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11、根据《异常发现报告制度》和《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有关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或其他不安全事件的调查分析工作,做到“四不放过”。12、制定运转专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控制失误和差错,不发生未遂和二类障碍”的安全目标控制措施,与风场场长签订本专业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