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煤工作面撤铁安全措施306-1 回采工作面撤铁时,必须安全撤除采面单体、π 型钢及其它设备,因此必须保持一定的拆除空间,有安全畅通的安全通道,保证通风、运料、撤出所有的人员的空间。必须实行特别措施加以管理,预防冒顶。1、撤铁前,所有作业人员必须仔细学习掌握本安全措施,方可进行作业。2、启封 306-1 采面后开始做回收准备工作。为了进一步保证回收工作面的正常通风,瓦斯不超限和顶板完好,必须在回收范围以内每隔 1.0 米打好 2.2m×2.0m 的木垛,维护好安全出口,使退路畅通,做好撤铁工作准备。每个木垛必须架好不少于两棵前探梁,前探梁材径不低于16mmØ的松木并与顶板接实,梁头距正帮间距不大于 0.2 米。3、木垛与煤壁留 0.6 米的行人、运料的安全通道,间隔 3m,打好带帽点柱。4、经矿(段)长和质检员等有关负责人全面检查合格之后方可开始回收作业。5、回收时必须由有矿(段)长等有关负责人在现场统一指挥作业。6、必须指定有经验人员观察顶板,回收人员必须在支架完整无危险地点进行回收作业。7、打木垛时由下往上进行,不得分茬作业。打木垛前应将木垛范围以内的 π 钢梁用材径不低于16mmØ的松木替换、打牢单体,然后开始打木垛。木垛打好后,必须用楔子打牢木垛,使木垛紧贴替换 π 钢的松木梁的顶板,并要有一定的初撑力。不得用腐朽的坑木打木垛。8、回收次序由采空区侧向煤壁,由下向上进行,逐架将采面内单体、π 钢回收洁净。9、回收地点以下 15 米内禁止人员滞留。10、瓦检员根据相关规定检查瓦斯、一氧化碳浓度及温度,一经发现有自然发火现象及时撤出作业人员。11、回收结束后,及时将采空区在指定位置封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