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隐患评价步骤根据对危险隐患评价的性质、作用和目的,作者认为危险隐患的评价工作是一项技术性、科学性十分严谨的安全科技工作,它既区别于危险源预知活动(要深刻的多),也有所不同于过去我们所进行的综合性安全评价(应该强调实测量化的数据)。一般的评价步骤应为:1)调查了解本企业的生产历史,生产设备情况,生产工艺流程以及过去发生过的事故或预兆过的事故苗头。根据以往的经验和类似系统发生的事故情况,形成评价对象的完整的概况;2)拟定安全检查表,查找危险隐患。应强调的是针对生产设备、作业环境动态地分析生产过程当中应达到的安全参数、防护装置的配置和安全报替设施来拟定安全检查表;3)进行危险性辨识,确定导致初始损害的危险隐患。以检查表的结果为依据进行危险性辨识,应当确定出属于第 2 级(临界级)以上的危险隐患;4)检测、计算与评价。在诸多的危险隐患中,通过检测(包括测厚、探伤和工业卫生危害因素测定与分级);计算出各危险隐患的危害量级;进行综合安全评价,给出危险隐患级别;5)提出消除和控制第 2 级以上危险隐患的措施。当然首先要对于隐患危险级别较高者提出整改措施,其中包括“立即停车”的紧急建议;作者认为,对于安全防护设施,尤其是单回路的安全防护设施应慎之又慎,应当讨论并提出“一旦失控、失效”时的保护措施;6)提出防止“二次事故”的整改措施。特别对于第 4 级(破坏级)和第 5 级(重大破坏级)应明确“一旦失检,酿成事故时,应如何把伤亡和损失,减少到最少的措施”,政府行政部门应组织评审确认,实行行政措施,落实监 督、整改部门;7)提交“危险隐患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具备法律效力,应当由省级劳动部门认可的具备安全评价资质的单位,根据自身的评价质量控制体系运转、逐级审核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