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座起安全技术操作章程1.遵守《安全重机技术操作章程通则》中有关规定
2.作业前应做到:2
1 检查机械周围有无障碍物
2 检查防风装置、防爬装置、铁楔、防转定位销、旋转机构制动器是否处于脱离状态
3 各控制手柄(按钮)是否处于零位,电缆线是否处于安全位置
4 空载试验:起升、下降、变幅旋转一周,检查各机构是否正常
5 重载试验:起吊货物离原货点≤0
5m 高时,检查制动装置是否安全可靠
3.作业中应做到:3
1 集中精力,仔细操作,看清手势,眼随钩走,余光了望,起钩平稳,落钩轻准
2 起吊货物应垂直,货物吊起不宜过高,以能越过障碍物为准
旋转时要防止本机与前后机械、平衡重与船舶、货物与船舶及其他障碍物相撞
3 船舶作业,重钩应在安全网上方通过,防止货物落海
4 背靠背作业时,两机中心距不得小于安全作业距离
5 起吊长、大笨重货物,要慢速起钩、运转,货物两端须用安全索牵拉,以免摇摆碰撞
6 作业中如停电,必须将控制手柄收回零位
并实行相应措施,将货物放置地面
7 如有故障停电,司机离开操作室时,应在总闸上挂“有人作业,禁止送电开车”标牌,以保安全
8 电动机工作温度如超过本机规定值时,应停机检查,待温度降至允许值后方可继续作业
9 提升货物高度时,钩头滑轮与吊杆滑轮间距不得少于 1.5m
10 门机作业现场和钩头路线,严禁人员、车辆通过或逗留
4.作业中“十不准”:4
1 不准起吊重量不明、被压住的货物或用抓斗抓海底的货物
2 不准起吊散漏、捆码不牢的货物
3 不准吊货在人员、车辆上方通过或停钩
4 未经主管负责人批准、不准用两台门机合吊一件货物
5 不准用货物、货盘、吊钩、抓斗等带人升降
6 不准用吊钩斜拉、抽拔及使货物剧烈摆动作业
7 不准利用限位开关停止各机构动作
8 未戴绝缘手套,不得